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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 (医疗卫生岗、校医辅助岗)招募公告
点击量:675      发布时间:2022-07-24

根据《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医疗卫生岗、校医辅助岗)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1.省内普通高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2届毕业生(占招募人数的60%以上),户籍在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的,或脱贫家庭、低保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

2.离校未就业的省内普通高校2021届医药卫生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省外普通高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2届大专及以上学历四川籍毕业生。

4.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的省内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2届毕业生。

二、招募数量

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中医疗卫生岗670个,含70个疫情防控应急岗;94个中小学校医辅助岗(招募岗位设置数量分配见附件1)。

三、岗位设置

1.医疗卫生岗(含应急岗)主要负责协助开展核酸采样检测、医疗应急救治、隔离场所管控、流行病学调查、传染病防治监督、公共卫生服务保障等工作。

2.校医辅助岗主要负责协助开展中小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传染病哨点监测及预防控制等工作。

具体工作岗位由各县(市、区)和用人单位根据需要统筹安排。

四、服务期限

服务时间为3年。其中应急岗服务时间为1年,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可申请延期,总服务时间不超过3年。

五、招募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自愿从事公共卫生相关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4.大学本(专)科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不超过40周岁(198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8.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2)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募到相关岗位的。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被招募者有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招募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被招募者本人承担。

六、招募程序及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募全部采用网络方式报名,免交报名费。报考考生要仔细查阅“公告”,详细了解招募对象、职责、范围、条件以及相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县(区)或市级单位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8上午9:00日-7月10日下午18:00,报名网站为内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njpta.org.cn。报考者登录报名页面后按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内江市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医疗卫生岗、校医辅助岗)人员招募报名表》,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照片处理,并按提示上传照片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扫描件,如属于优先招募对象的还须上传相关证明。上传附件时,所有材料扫描件需放一个PDF文件里,大小不超过6M。报考者应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募岗位。

(二)资格审核:

资格初审时间为7月8日-7月11日报考者可在资格初审时间内登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资格复审:所有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持《报名信息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小二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1张(背面工整书写姓名、报考岗位)、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半年内二甲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的体检表,省内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2届毕业生需提供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证明,属于优先招募对象的还需提供社区(乡镇)出具的相关证明,于7月13日到各县(市、区)、各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请于工作时间前往)。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核及录用方式:

此次招募各单位结合当地疫情防控实际,可适当简化招募程序,如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考岗位数,则不进行考核,通过资格审核等程序确定拟招募人员;如报名人数形成竞争的岗位,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采取面试或笔试的方式择优录取。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按照“统一规范、分级负责”的原则,本次招募考核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对考核后未达到拟招募人数的岗位,由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统筹,可在本市报考同类型岗位中考核后未被报考岗位录取且同意调剂的考生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逐个自行选择调剂招募。

七、公示

根据上述程序确定拟招募人员后,报内江市公卫特别岗招募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项目人员,在内江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项目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与项目人员签订志愿服务协议。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招募项目人员的资格。

八、岗前培训

针对项目人员的专业背景、实践经验等,围绕岗位所需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等内容,由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分层分类开展岗前培训,提高项目人员岗位适应能力。

九、组织考核

项目人员考核包括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由各地各单位自行制定考核办法,期满考核后出具考核结果,作为项目人员享受服务期满支持政策的重要依据,抄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十、政策保障

(一)服务期间待遇

1.待遇保障。项目人员服务期间待遇水平可参照各地“三支一扶”人员待遇水平确定,所需经费由各地政府统筹资金依规予以保障。

2.工龄计算。项目人员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招募单位报到之日起算。到基层单位的,计入基层服务年限。

3.中途退出。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提出终止服务协议申请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安排退出。

(二)就业支持政策

1.报考事业单位加分。在乡镇及以下(含社区)服务满2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下同)加4分,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笔试总成绩加6分;在其他机构服务满2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报考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加4分,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笔试总成绩加6分。按本方案规定享受服务基层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不再享受本项加分政策。

2.考核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岗位聘用条件,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可考核招聘到服务所在县(市、区)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

3.聘用为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在各主管部门统筹指导下,同等条件优先聘用为编外工作人员,依法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

4.报考规范化培训加分。服务满1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医药卫生类专业项目人员,报考我省住院医师、护士、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时,向所报考的培训基地提出书面申请,经规范化培训基地核实后,对其招收考核总成绩加5分。

5.职称评定优先。医药卫生类专业人员在乡镇和基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时间,计算为晋升副高级职称前到基层累计服务时间。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生,可按规定参加中级职称考试。对符合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规定的人员,凭考核合格证明,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助办理参加考试手续。

6.助学贷款代偿。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7.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参加公卫特别岗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两年内参加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招录(聘)、自主创业、落户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

8.其他。服务期限为1年的应急岗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后的支持政策,按照《四川省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招募实施方案》(川卫人教函〔2022〕84号)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纪律和监督

招募单位及工作人员在公开招募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招募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报考考生在报考过程中,违反规定、弄虚作假、不符合招募条件的,一经查实,无条件取消招募资格,已经上岗的无条件解除合约。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在“内江市人事考试网”、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健康内江”微信公众号、内江市教育局官网等官方媒体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招募工作安排并在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因考生未及时查看相关通知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疫情防控。本次招募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考生资格复审和面试时疫情防控要求如下:

 1.请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线距离,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适时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2.考生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现场时,应当主动出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①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②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③前10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澳门除外),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④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⑤前7天内有高、中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⑥前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当天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注:高、中风险区具体名单可通过“天府健康通”微信小程序查询。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内江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适时发布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因隐瞒行程、病情或未按要求出具健康证明造成无法正常参加报名或笔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4.其他事项。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涉及资格复审和面试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提前在“内江市人事考试网”、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健康内江”微信公众号、内江市教育局官网等予以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因考生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现场报名和笔试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内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医疗卫生岗(含应急岗)咨询电话:

内江市卫生健康委2210016

市中区卫健局8361112

东兴区卫健局2275351

隆昌市卫健局3900552

资中县卫健局5524576、5519575

威远县卫健局8103498

经开区社事局2201722

高新区社事局8358068

校医辅助岗咨询电话:

市教育局2053812

市中区教体局2032541

东兴区教体局2275065

隆昌市教体局3900635

资中县教体局5517030

威远县教体局8222295

经开区社事局2070296

纪律监督电话:

内江市卫生健康委2210036

内江市教育局2038485

 

 

                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内江市教育局

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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